更新时间:2019-03-12
地区:重庆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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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违法建筑拆除工程施工队伍 |
品目 | 服务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
行政区域 | 江津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2日 11:1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19日 09:00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7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7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附件1 | 几江街道违建拆除工程承包公告(2019年).doc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1、房屋临街面、其他地面搭建的只需要拆除不需要整治的彩钢棚按30元/平方米结算;2、屋顶、阳台、平台等处搭建的彩钢棚按60元/平方米结算;3、地面、屋顶、阳台、平台等处以塑钢、型钢、彩钢等材质为框架搭建的建筑物按8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4、地面搭建的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以围护结构材质为准)的固定建构(筑)物按100元/平方米结算;5、屋顶、阳台、平台等处搭建的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房屋(以围护结构材质为准)按250元/平方米结算。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 class="price">¥0.00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1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批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时间1年。 2.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二)文件的装订1.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不予接收。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五)需提供施工人员建安险等材料(需提供投保证明材料)。
(六)三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七)保证三年里无欠薪上访问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特定的“应急支付方案”(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八)有固定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3月12日 至 2019年3月18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政府采购网、行采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3月1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3月19日 12: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三楼(312室)
开标时间: 2019年3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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