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05
地区:重庆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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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 |
品目 | 服务 |
采购单位 | 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南岸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05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05日 00:00 至 2019年03月26日 1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26日 09:30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交易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附件1 | 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公开招标.doc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 class="price">¥3.60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立方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l-align: middle">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回填土场内组织及推平碾压土石方约300万m3,该服务内容总投资约1080万元。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若是重庆市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以下资料: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投标时投标人提供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3月5日 至 2019年3月26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3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3月2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开标时间: 2019年3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采购人: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9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姜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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