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1
地区:天津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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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北京南站广告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高新区宣传部(机关) |
行政区域 | 蓟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10: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10日 00:00 至 2018年05月17日 0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
预算金额 | ¥75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宣传部(机关) 2018年北京南站广告服务 (项目编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公开招标公告 受 高新区宣传部(机关) 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8年北京南站广告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北京南站广告服务 2.项目编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2018年北京南站广告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三、项目预算 7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2、需拥有北京南站广告代理权。3、投标人须成立本项目的专项工作小组,并配备项目负责人。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5-10 到 2018-05-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2)投标人须持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3)持上述第五项“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1 09:00 2.开标时间: 2018-05-31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琳琳 2.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高新区宣传部(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倩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高新区宣传部(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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