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26
地区:天津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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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一期工程)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6日 10: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 00:00 至 2018年05月03日 0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 08:00 |
开标地点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415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6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7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一期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06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7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41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有2016年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证明;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7、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的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应包含读写单元、天线单元、馈线单元组成,具体设备以型号为准),应具有公安部所属机构出具符合GB/T 35786-2017《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通用规范》(报审稿或正式稿)的检测报告。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现场投标人需携带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4-25 到 2018-05-0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8位税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7 08:00 2.开标时间: 2018-05-17 08: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贾劼 孙靖 2.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贾警官: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一期工程)(详见技术要求)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downEnId&id=Mvxr7CG1wcY*" ignore=1>电子标识公开招标文件06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70.rar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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