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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5-11-21

地区: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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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一套日产500kg氢气的液态有机物储氢示范装置(简称"示范装置”),涵盖项目详细设计,设备研制,设备设施购置、运输到试验现场进行安装,配套工程施工,接口安装,装置调试、测试、运行,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测试评价,完成制氢规模10万吨/年甲基环己烷脱氢工艺包设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9287/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科研项目,主要包含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的详细设计,脱氢反应器的详细设计校核、示范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示范运行及工艺包设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和配套设备(例如:试验平台、公用工程、火炬或放空、储罐等)由投标人自行筹措。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单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科研项目,主要包含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的详细设计,脱氢反应器的详细设计校核、示范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示范运行及工艺包设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和配套设备(例如:试验平台、公用工程、火炬或放空、储罐等)由投标人自行筹措。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环节须按要求逐项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按要求逐项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之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设计内容的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验收材料(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服务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材料。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装置供货内容的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到货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竣工验收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关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1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按照商务技术格式十一承诺函(一)提供承诺书。3)提供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设计经理:1)1名设计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80号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控制大楼1603室
联 系 人:田绍将
电子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 编:528403
联系电话:089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异议受理人:郑玉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投诉受理人:张清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深圳湾段)中海油大厦B座44楼
联 系 人:郑玉琳
电子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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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一套日产500kg氢气的液态有机物储氢示范装置(简称"示范装置”),涵盖项目详细设计,设备研制,设备设施购置、运输到试验现场进行安装,配套工程施工,接口安装,装置调试、测试、运行,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测试评价,完成制氢规模10万吨/年甲基环己烷脱氢工艺包设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嘉明电厂-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设计及采购安装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9287/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科研项目,主要包含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的详细设计,脱氢反应器的详细设计校核、示范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示范运行及工艺包设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和配套设备(例如:试验平台、公用工程、火炬或放空、储罐等)由投标人自行筹措。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单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科研项目,主要包含甲基环己烷脱氢装置的详细设计,脱氢反应器的详细设计校核、示范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示范运行及工艺包设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和配套设备(例如:试验平台、公用工程、火炬或放空、储罐等)由投标人自行筹措。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环节须按要求逐项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按要求逐项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之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设计内容的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验收材料(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服务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材料。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装置供货内容的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到货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竣工验收业绩,且须满足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已经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单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关于合同内容的说明文件【含有加氢工艺(如催化加氢、选择性加氢等)或脱氢工艺(如催化脱氢、氧化脱氢等)的技术要求】及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关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1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按照商务技术格式十一承诺函(一)提供承诺书。3)提供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设计经理:1)1名设计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姓名 电话
采购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深圳湾段)中海油大厦B座44楼
联 系 人:郑玉琳
电子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异议受理人:郑玉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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