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东实验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沧东实验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东经发投字【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95.45110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16.82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上2层餐厅1座,建筑面积2853.71平方米;地上2层洗浴室1座,建筑面积463.11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暖、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东实验学校院内。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其他: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130969-89-05-462848。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95.45110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2."信用中国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3 09:30至2025-07-10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5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付费主体:由委托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向河北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高哲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9/0317-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沧东实验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成大厦A座7层13号房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庞思臣 | 联系人: | 高哲 |
电话: | 03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9/03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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