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东部工业区路网工程(第二标段部分路段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批投资【2021】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资金和县本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新河县东部工业区路网工程(第二标段部分路段道路工程)监理2.1.2 建设单位: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3 建设地点:新河县2.1.4 项目及规模:本工程共包括和谐路、经五路、纬二路、经二路、滨河路5条道路,其中和谐路、经五路、纬二路、经二路设人行道。1、和谐路(经五路-仁东线)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3093m;道路西起于经五路,东至仁东线;其中经五路-经二路段,长度640m;其中经二路-仁东线段,长度2453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经五路(跃进渠-纬二路)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1027m;道路南起于跃进渠,北至纬二路。其中在桩号K0+090处,因现状高压电塔影响,将道路进行偏移。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3、纬二路(经五路-经二路)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588m;道路西起于经五路,东至经二路。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4、经二路(纬二路-和谐路)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636m;道路北起于纬二路,南至和谐路。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5、滨河路(308国道-西边村)道路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1239m;道路西起于308国道,东至西边村跃进渠。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1.5 计划工期:2022年8月-2022年12月;2.1.6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2.1.7 最高投标限价:296319.78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或成立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可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具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06 00:00 至 2022-07-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以下简称"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27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昂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01单元1401 |
邮编: | 05173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君辉 | 联系人: | 吴静娜 |
电话: | 031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03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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