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南刘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南刘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2025〕190号)批准,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23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2亩,总户数1067户,总建筑面积203825.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879平方米(住宅面积135627平方米,商业面积8762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24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946.48平方米;其中储藏室面积15048平方米;绿地率30.01%;机动车位1164个。项目规划建设22栋18F住宅楼,以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配套用房等。建成后可提供不同户型住房1067户,建设地点:大名县北京路以南,贵乡街以东,建筑功能:居住建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等全部勘察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现场配合、提供技术交底、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相关伴随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46.1454万元。2.3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单位(团队)后个日历天。2.4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2、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就勘察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600:00:00至2025-05-1223:59: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6、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6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马家丽,联系电话:03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1、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是否双盲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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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南刘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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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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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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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俊 | 联系人: | 马家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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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03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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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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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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