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3
地区:重庆
分类: 商场大楼物业
点击收藏
标的名称 | |||
项目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62 | 租赁底价 | 0.0026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2-06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标的名称 | |||||
坐落 | 龙兴镇金御大道268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0026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2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
租金递增方式 | 招租用途 | 与影视城景区相适应的住宿、餐饮、超市、文博、展览、服装租赁、商务、办公等业态均可,且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规定和要求。 | |||
产权证号 | 详见附表《明细表》 | ||||
楼层 | 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 7751.32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谛威评咨字〔2024〕第 146 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08-19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96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金额为12个月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部分标的无房地产权证、部分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该标的部分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当日将剩余首期租金一次性付清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75万)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成交后,承租方出入影视城景区方式:承租方服从景区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租赁期内由景区管理单位发放出入证,不再收取门票。 八、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交纳的以招租方名义交纳)。物业服务由景区运营管理单位统一提供,物业服务费为5元/㎡/月,由招租方代收,承租方应与租金同步缴纳物业服务费。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签订合同、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并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和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房屋按照现状交付,确认交付后因水、电、气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施)影响使用功能的设施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修缮。 十一、资产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资产的结构,不得危及资产使用安全,承租方对资产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二、租赁期内,标的应严格按招租用途使用,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四、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备查资料:《明细表》、出租范围示意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老师、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