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地区:重庆
分类: 商场大楼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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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
品目 | 服务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璧山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 00:00 至 2019年01月09日 14:3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14:00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预算金额 | ¥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双星大道36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交易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附件1 | 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18C0402).doc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含垃圾分类管理),会议服务,房屋建筑本体周围5米内及招标方要求的绿化和清洁,并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电梯、消防、空调、智能化专项维保合同进行维保和与有资质的外墙清洗单位签订合同对外墙清洗,以及招标方交办的其它保障工作)。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物业概况
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2号楼和后勤服务中心大楼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总建筑面积122874平方米,地下车位916个,生态停车位86个。其中:
1、1号楼10层(地上9层,地下车库1层);
2、2号楼10层(地上9层,地下车库1层);
3、1、2号楼车库总共可容纳796个车位;
4、后勤服务中心大楼:地上5层,地下车库1层,车库可容纳120个车位;
5、设备配置及保洁区域简要说明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号楼 | 办公楼设施设备 | 办公及消防电梯 | 9 | 台 | 三菱 |
消防通道 | 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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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系统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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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备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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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系统 | 1 | 套 | 三菱重工海尔 | ||
安防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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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系统 | 1 | 套 |
| ||
消防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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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楼 | 办公楼设施设备 | 办公及消防电梯 | 9 | 台 | 三菱 |
消防通道 | 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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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文件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14日 至 2019年1月9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月9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人地址:双星大道369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地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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