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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沧路西延(海丰大道-富苑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7

地区:河北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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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兴沧路西延(海丰大道-富苑街)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沧路西延(海丰大道-富苑街)工程 EPC总承包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新华区,西起富苑街,东止海丰大道。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5509平方米,道路全长183m,红线宽3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5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6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监督部门: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3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7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计取。 2.付费主体: 招标人。 8使用平台名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收费标准:一档:概算价范围<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算价范用<100万,收费金额500元:三档1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800元:四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900元:五档1000万≤概算价范围<2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资格;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7 09:00至2024-08-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交,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平台地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1.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8月19日 9 时 0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1.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时 00 分至2024年8月19日9 时 30 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 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联系人:刘工 电 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档位
概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m<50万(m≠0)
300

50万≤m<100万
500

100万≤m<500万
800

500万≤m<1000万
900

1000万≤m<2000万
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城5号门市三楼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曹工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3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1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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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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