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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化镓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更新时间:2023-09-21

地区:浙江

分类: 政府网站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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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氮化镓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 南行审投纪[2023]156号(全省统一赋码2308-330402-89-01-86603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大路北侧、永业路西侧、兴业路东侧、驰骋路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厂房1、动力中心、甲类化学品库、门卫室2(含消防水池)等约36589.02平方米;扩建动力中心约14802.01平方米;新建乙类库、硅烷站等约2264.95平方米;并完善道路、围墙、景观绿化、地下管线以及其他附属建(构)筑物等。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厂房及配套的厂房设施,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建结构改造(增加结构层-华夫桶层)、新建及机电配套建设。其中,生产厂房及附属厂房设施的土建改造和扩建为本次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工艺(芯片生产厂房,特殊结构)需求。主要厂房及配套建筑用于大规模芯片制造,属于新型高科技厂房。总投资概算金额24603.32万元,工程费用21586.9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153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对氮化镓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安全文明标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公证书不予认可】。
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含EPC)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公证书不予认可)。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3.1.3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或外省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止。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9月25日16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339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邮编:314000 邮编:314000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人:朱闻娜
电 话:057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057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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