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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详情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展厅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更新时间:2023-06-10

地区:广东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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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展厅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112-440306-04-01-74734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2112-440306-04-0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10 09:00 至 2023-07-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3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0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经办人:夏子璎
办公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24
传真:
手机号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2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
招标代理机构:雷达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海雁
办公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12-440306-04-0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01
标段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18.246533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798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总投资:1177.4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一)(二)资格要求: (一)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它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总承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注:上述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自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确保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依据《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的任职项目数量不超过两个及以上规定限额,否则应自行承担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一)(二)资格要求: (一)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它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总承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注:上述总承包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自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确保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依据《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的任职项目数量不超过两个及以上规定限额,否则应自行承担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责任。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4【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2023-06-09 1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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