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北港渔村乡村振兴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美发投资概〔2022〕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2022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海财农〔2022〕2034 号),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乡村振兴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中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R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R方案设计及批复/R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3902.52万元 ,项目是£(或否R)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1.北港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道路提升;(2)标识系统;(3)休闲木栈道;(4)红色文化宣传系统;(5)垃圾分类屋;(6)文化书店;(7)村民活动中心;(8)停车场建设。
2.游客集散中心:
“游客集散中心”2400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包含:土建及装修部分、场地平整、桩基础、室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3.巷道硬化铺设:新建巷道硬化铺设 7135m(长)*3m(宽)*18cm(厚)。
4.居民休闲点:建设沿线居民休闲点 3 个。
5.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1)新建道路 890m(长)*4.5m(宽)铺沥青路面;(2)新建道路 1200m(长)*4.5m(宽)*18cm(厚);(3)新建道路 2000m(长)*3.5m(宽)*18cm(厚)。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3341.74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 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项目运行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或以上资格注册建筑师。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或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02日17时30分通过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地点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二楼 202 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 号)。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竣工日期后的30天,竣工日期延长时,承包人应相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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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901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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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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