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金沙县省级电商示范项目--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 2、项目编号:JFC-2018-202号
- 3、项目序列号:202号
- 4、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5、项目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金沙县省级电商示范项目--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800,000元
- (4)最高限价:2,8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1.5年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8.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8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8年已年报的证明。(2)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3)2018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4)2018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7)供应商应为无行贿犯罪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8)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第8条规定的所有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 (2)特殊资格要求
/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0-25 09:00:00至2018-11-02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朗月国际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版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1-14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1-14 09:30:00
- 12、开标地点:金沙县朗月国际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0-24 09:00:00至2018-11-13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1月13日17:00分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向以下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40000.00人民币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大数据发展办公室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政策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一单元1002
-   项目联系人: 周艳
-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