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水晶晶美食城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西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湖州南浔水晶晶美食城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西区)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批准赋码为:2103-330503-04-01-826534,计划总投资约170000万元。招标人为湖州南浔新江南美食文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NJSG(H)2021-170。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硬长桥单元,北靠湖浔大道,东抵S312省道,南依阳安塘,西邻在建大象酒店和拟建国际会展中心。
2.2项目规模:西区总建筑面积224736.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1717.5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019.365平方米,计容总面积247841.9平方米。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技术资料。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进档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光伏及采光筒、开关站设备及高压进线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方案到施工图全过程)和竣工图等所有设计内容(含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各类专项审查(专家会审)、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BIM建模”工作,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BIM建模和承包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BIM模型必须包括建筑、结构和机电等本项目实体工程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在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向业主提交与实体工程一致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已在模型中添加与设备运维有关的信息等,确保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营阶段具备充足的信息。
②施工、采购范围:①工程施工及采购,主要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及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②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③工程移交;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⑤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③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由中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前后期所有手续的办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收费、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除外)均包含在总承包管理费内,不再另行计取。
2.4计划工期:800日历天
2.5投资估价:项目总投资约170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概算价113980.31万元。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2.7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和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1条要求)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按下列要求选派三名投标项目负责人【总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3.2.1总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证明材料)。
3.2.3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
注:总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外);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四、招标方式及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开展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发改法规【2011】300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及《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公管委【2017】1号)及《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18】10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CA锁办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a&CategoryNum=01000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由各投标人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6.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2.1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3.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新江南美食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宝善街227号
联 系 人:陆凯栋、胡锶嫄电 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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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18楼
联 系 人:苏武杰、冯申申 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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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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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
联系人:国泰新点 电话 :057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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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招标说明
湖州南浔新江南美食文化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湖州南浔水晶晶美食城项目分为东区、西区共二个标段,本次为西区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上述二个标段均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但一个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因东区标段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会严格按计划实施。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1 年 11月19日至2021 年11月22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