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31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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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社初级中学2号宿舍楼双层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SJYHACG2018-013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社初级中学2号宿舍楼双层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洛社初级中学2号宿舍楼双层床采购项目 编号:HSJYHACG2018-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洛社初级中学2号宿舍楼双层床采购项目
(1)标段划分:因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2号宿舍需要,需对其双层床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分为1个标段: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3)质保期:5年以上(含)
(4)本项目采购预算:33.75万元
注:1.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其单位考察,所考察单位必须和投标商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注册地址一致。若有不符,采购单位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后,中标单位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交货后,采购单位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中标单位的全部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中需包含该费用。若检测合格,采购人组织整个项目的验收;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若中标单位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选取下一排名单位履行合同或重新招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单位待所有产品安装结束后须出具环境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将由质监部门专家与采购单位共同验收,质监部门专家费用及环境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并登记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家具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内容);;
2. 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格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投标时要求提供样品:1张双层水曲柳实木床
注:样品显示供应商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所送样品不得有损坏。由代理机构人员在采购人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贴好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天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 时。
2、采购文件提供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4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采购文件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送样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1张双层水曲柳实木床,并在样品上留有投标供应商名称字样,投标供应商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
样品放置地点:惠山区堰新路333号一楼
样品交接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25日13:30之前统一安排摆放。
投标样品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6月25日12:00时始;
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3:30时止
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25日13:00始;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3:30止;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104会议室);
5、投标文件接收人:朱美娜。
6、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13:30;
2、开标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104会议室);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104会议室)。
七、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匡诚洁
联 系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电话:05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美娜、邹澄嘉
联系电话:05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真号码:05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4楼招标代理部
邮政编码:214174
电子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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