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荥经县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采购项目(信息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第二章十一、履约验收标准,和”第三章,商务要求,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更正内容:
第一:"十一、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修改期计入本合同约定的方案完成时间内,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方法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验收”更正为"十一、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修改期计入本合同约定的方案完成时间内,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修改期计入本合同约定的方案完成时间内,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方法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验收”更正为"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修改期计入本合同约定的方案完成时间内,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交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注:详见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荥经县林业局
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111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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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8号公馆1981B区3栋1层19-20号
联系方式:0835-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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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