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灵璧中徽揽山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灵璧县兰溪云庐项目(EPC)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兰溪云庐项目(EPC)
项目编号:JG2026-08-0593
开标日期:2026年5月29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亘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中韵恒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99.00%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灵璧中徽揽山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