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5-19
采购合同编号:SLYCG-260303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设计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15
(3)项目内容: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4)项目负责人:杨少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18800.00元
大写:柒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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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设计服务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718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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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地点: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式:提交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设计成果。
4.付款①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②费用总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定后,并根据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成交通知书,本合同最终设计收费为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捌百元(¥718800元),合同总价为含税价,税率:1%。③支付方式和时间:3.1提交成果文件后并经图审中心图纸审查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设计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50%。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全部费用。3.3每次申请支付设计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足额的税务发票。若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并提供,发包人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 份,供应商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股一 份,招标代理公司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5 月7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
甲方: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乙方: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蓉园支行银行账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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