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YYBZ50006)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奖项、荣誉”所要求的“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监理的项目(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奖项(如庐州杯、合肥市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我公司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荣获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总监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所要求的内容均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我公司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均为“市政道路(含桥梁)”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配备的项目人员要求”所要求的“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配备的其他人员中,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道路相关专业)的,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现提出以下问题:
(1)我公司拟派总监持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该专业与本项目监理工作高度相关,属于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范畴,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工程主体内容为市政道路工程,绿化仅为市政道路附属工程且占比较小。因此,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提供的人员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二、人员要求”所要求的人员,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及商务文件评审中所要求的相关人员证书即可?
答:除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不作为初审项,招标人将在进场前对以上人员配备到位情况进行核查。除总监理工程师和涉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要求的人员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余团队人员须在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由招标人核实。
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时“开标一览表”格式中显示为总价报价格式,本项目报价要求为费率报价,请问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开标一览表”处填写大写的费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60%,“开标一览表”处可填写为百分之六十。
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时“报价文件”中“投标函”格式显示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税)”,本项目报价要求为费率报价,请问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制作时“报价文件”中“投标函”处填写大写的费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60%,“投标函”处可填写为百分之六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 系 人:王阳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李鑫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