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威县公安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交货地点:威县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及安装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2招标范围:智慧平安社区包括建设小区本地平台、治安防控资源汇聚平台、安全边界防护平台等,购置安装人脸抓拍摄像机、车辆识别一体机、车牌识别闸、立杆基础施工、指挥中心大屏建设、破路开挖及恢复以及管线等配套辅材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所采购设备提供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保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3.1.3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7-28 00:00 至 2021-08-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威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威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南延巨业大厦7层(南侧-1)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张木强 | 联系人: | 李瑞超 |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66 |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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