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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详情

2021年救灾物资采购

更新时间:2021-07-27

地区:湖南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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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7日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1】0016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YTC-郴-2021-05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相关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1】0016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YTC-郴-2021-054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1

详见谈判文件
1批
¥75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3个月(指2021年4月-2021年6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信用湖南”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信用郴州”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3个月(指2021年4月-2021年6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8、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项和2项、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9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郴州市
联系人:贾方胜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3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湘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10;073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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