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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林业局2021-2023年森林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21-07-27

地区:福建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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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350300]XH[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作者: 莆田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07-26 15:37



合同公告(合同包[350300]XH[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_2_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8_9643)
一、合同编号:[350300]XH[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_2_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8_9643
二、合同名称:(合同包[350300]XH[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_2_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8_964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300]XH[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莆田市林业局
地 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2号楼408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38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2、13、38、39、40层
联系方式:[object Object]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C210299 - 其他林业服务 荔城、涵江、城厢、秀屿、北岸、湄洲及云龙林场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3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合同总金额:¥4,32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0)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7-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7-262021-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16、其他合同约定 16.1、 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 3)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2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条、第3条、第4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经办人的亲友。 16.2、 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一)商业秘密保护对象包括: 1)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协议条款、协商和谈判内容、商业安排等; 2)合同一方(即信息接受方)从合同另一方(即信息披露方)获得的与披露方及其下属公司的产品、商业计划、行销、投资、财务状况、其他业务和项目有关的信息、消息、数据、图纸、技术诀窍、分析、计算、汇编、研究及其他资料,或者接受方编制的与上述信息有关的资料;上述信息也包括披露方及其下属公司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受方的信息。 (二)商业秘密是有价值的特殊资产,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泄露商业秘密。 (三)接受方应将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存放于安全之处。披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方将从披露方获得的商业秘密载体交还或销毁,接受方必须交还或销毁。 (四)在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前,合同双方不得就与本合同有关的协商或谈判的内容、协议条款、商业安排及其他有关的资料通过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布。 (五)本条款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即使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仍须遵守。 16.3、 反虚假宣传条款 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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