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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精选项目 > 精选项目详情

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前端产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6-04-16

地区:湖南

分类: 计算机软硬件安装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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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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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6年4月16日
一、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湖南省财政厅
2、征集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1号
3、征集人联系方式:073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二、征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前端产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
2、采购内容:本项目是为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提供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前端产品(以下简称"前端产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采购中台接入服务、基础信息服务、功能服务等。(本项目为资格入围制项目,不涉及具体的采购交易活动。)
3、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不限参与时间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7、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8、采购人范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
9、最高限价 :
单位:元/年
服务类型
最高限价
省本级
600000
市州
180000
县市区
50000
园区
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参加征集活动,入围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请各供应商根据所获取的资质参与征集活动,一经发现,征集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终止框架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框架协议服务要求
(一)功能需求
提供满足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需要的前端产品,具体功能清单如下:


服务事项
服务
内容
服务描述

中台接口服务
中台基础信息接口
每年通过接口从中台获取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基础信息、采购单位详细信息、供应商基础信息、供应商详细信息、代理机构基础信息、代理机构详细信息、财政区划信息、采购目录信息、敏感词信息等,负责接口信息同步、校验及异常处理。
中台额度信息接口
每年管理从中台获取的采购资金额度信息、采购预算明细数据信息等接口信息同步、校验及异常处理。
从中台接口查询采购资金额度使用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明细使用情况,支持对未占用的采购资金额度、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进行退回等接口信息同步、校验及异常处理。
采购信息接口
每年按要求将采购意向信息、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需求信息、采购计划信息、采购意向公告、履约验收信息、进口产品审批信息、委托单信息、财政部报表信息,以及非电子交易项目(含分散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所有公告(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采购中标成交信息、终止(废标)公告、变更公告、合同公告等)、交易过程信息(含保证金缴纳信息、投标过程信息、开标过程信息、资格审查信息、评标过程信息、采购结果信息、采购结果更正信息等)、项目终止信息、采购合同信息(含合同变更、撤销信息)、入围结果信息(分散采购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基本信息(分散采购框架协议)、协议供货商信息(分散采购框架协议)、协议商品信息(分散采购框架协议)、协议退出/清退信息(分散采购框架协议)等通过接口同步到采购中台。
中台业务数据采购信息接口
从中台获取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交易项目信息、公告信息、采购交易过程信息(含保证金缴纳信息、投标过程信息、开标过程信息、资格审查信息、评标过程信息、采购结果信息、采购结果更正信息等)、项目终止信息、采购合同信息(含合同变更、撤销信息)、采购合同支付信息、采购方案信息(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信息(框架协议)、入围结果信息(框架协议)、协议商品信息(框架协议)、协议退出/清退信息(框架协议)等,负责接口信息同步、校验及异常处理。

基础信息服务
基础信息管理
包含从中台获取的基础信息的查询,及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维护的各类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查询等。

功能
服务
采购预算明细
查询预算一体化板块采购预算明细。
采购资金额度
查询预算一体化采购资金额度。
采购项目管理
(1)一般项目管理:录入项目基本信息,确定组织形式、采购方式、主要采购品目、项目类型、采购资金额度等。
(2)框架协议管理:录入框架协议基本信息,确定框采类型、集采机构、适用情形、适用类型等。
(3)支持关联采购意向。
(4)支持关联采购资金额度信息。
采购意向管理
(1)独立新建并发布采购意向,包括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和采购资金额度信息。
(2)支持关联预算,不做强关联。
(3)未关联的或不足30天,需对采购人做预警提示。
采购需求管理
(1)采购需求基本信息设置。
(2)支持采购实施计划包设置,包括采购计划包基本信息、采购标的信息、履约验收方案信息、风险措施管理。
(3)录入需求调查情况、审查信息,包含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
采购计划信息、采购计划作废信息、采购计划备案(从中台获取计划备案号)。
采购项目委托
代理委托信息,主要包括委托人、委托时间、委托代理机构、委托状态信息,委托签收/退回信息、委托协议模板、采购计划委托协议信息,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
交易过程信息采集管理(非进场项目)
(1)采购文件管理,包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审因素等。
(2)采购公告管理,包括起草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预览、采购公告推送等。
(3)投标情况管理,包括供应商信息、投标信息等。
(4)开标情况管理,包括开标信息、资格审查信息等。
(5)采购结果管理,包括项目信息、采购计划包明细、采购结果、评标委员会、候选供应商等。
(6)结果公告管理,包括起草结果公告、结果公告预览、结果公告推送等。
交易过程信息采集管理(进场项目)
通过中台查询进场项目采购方案管理信息、进场项目采购文件信息、进场项目投标情况信息、进场项目开标情况信息、进场项目采购结果信息。
公告发布管理
依据中台模板生成公告并推送至中台,包括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合同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废标)公告、结果公告等。
合同管理
(1)录入及备案合同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址、交付日期、合同履行期限、期限单位、付款时间、付款条件、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履约验收日期、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等。
(2)录入合同标的信息,包括采购品目名称、采购品目编码、计量单位、分项单价、采购数量、分项总价等信息。
(3)录入合同支付信息,包括支付方式、是否支持预付款、无预付款原因、支付期数、支付金额、支付比例、预计支付时间等信息。
(4)合同账户和账号变更。
(5)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
(6)合同备案通过后,自动生成合同公告,并推送至中台,可预览合同公告等。
非公开招标审批
(1)非公开招标申请,包括申请基本信息、申请材料等。
(2)非公开招标审批。
(3)非公开招标批文。
进口产品核准(备案)
(1)进口产品申请(根据采购预算明细申请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核准(备案)。
结果变更处理
包括重评变更结果,其他变更结果。
(1)支持因四种原因重新组织评审改变结果的情形。
(2)支持因质疑、投诉、中标供应商拒绝支持签订合同、评审专家违法违规后组织重新评审、操作失误等改变结果的情形。
废标(终止)处理
(1)项目废标(终止)处理:支持按项目废标重采、取消采购、公转非重采、公转竞续采。
(2)以上均须支持分包处理。
框架协议管理
(1)集采目录内的框架协议采购:协议采购方案审核(备案)。
(2)分散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包括协议项目信息、协议采购方案信息、采购计划信息、交易项目信息、征集文件及公告信息、保证金缴纳信息、投标过程信息、开标过程信息、资格审查信息、评标过程信息、入围结果信息、入围结果更正信息、项目终止信息、协议退出/清退信息、协议供货商信息、协议商品信息、协议采购合同信息、履约验收信息等。
投诉信息
投诉举报案件的内容采集、询问调查、质证、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立案、审批、征求意见报告、处理处罚决定。
预警管理
预警规则管理,新增、修改预警规则。
信用管理
失信行为记录和评价。
统计分析
财政部政府采购报表。

(二)技术需求
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系统建设需满足以下非功能性的需求,具体如下:
1、数据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系统具有下述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措施:
(1)事务的完整性处理或交付。
(2)远程数据更新,当线路或者其他故障时,系统有断点恢复和数据的完整性检验。
(3)系统运行故障(如断电、死机)所导致的数据不一致性的恢复措施。
(4)保证数据备份与恢复的完全一致性。
2、系统性能需求
系统须具有高可用性,在各类高并发请求场景下可稳定、高效、无差错地输出各类服务。根据业务处理类型的不同,把实时处理业务分为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系统对传输的数据采用国密算法进行加密,包括使用SM2算法对每次数据交互时的16位随机数据签名及非对称加密,使用SM4算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对称加密,并达到以下性能指标:
交互类业务。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等操作。
典型用户场景:采购计划录入、采购需求录入等。
性能指标要求为:并发峰值200时,错误率为零,平均响应时间在7秒以内,TPS(每秒事务数):>30,数据库资源利用率:CPU≤70%,内存≤70%。
查询类业务。查询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查询搜索,如列表查询。
典型用户场景:采购预算查询、采购项目查询、合同备案信息查询、合同履约验收信息查询等。
性能指标要求为:并发峰值200时,错误率为零,平均响应时间在5秒之间,TPS(每秒事务数):>40,数据库资源利用率:CPU≤70%,内存≤70%。
3、系统健壮性需求
(1)以显著方式提示错误信息。
(2)系统有出错处理机制,当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错误时,系统将明确提示错误信息并指导用户按照系统错误处理手册进行处理。
(3)系统提供运行监视和故障恢复机制,建立系统运行的日志文件,能跟踪系统的所有操作。
(4)系统独立于具体的组织机构,能够适应组织机构的变革。
4、系统安全性需求
(1)总体要求
系统安全要求应严格遵循《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的第三级安全要求;严格遵循《财政网络安全总体策略》(财信办〔2017〕11号)、《财政单位应用系统安全开发规范》(财网信办〔2018〕10号)以及财政部后续发布实施的相关安全管理文件等的规定。
(2)应用安全实施原则
应用安全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开发安全技术规范,并对安全进行管理,降低因系统自身安全设计、安全功能缺陷,或因缺乏开发和上线管控而引发的安全风险。
系统需求分析阶段必须同步开展安全需求分析,分析该财政业务面临的风险,安全需求分析应至少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软件容错、资源控制、传输加密与敏感或重要数据存储加密等。
系统设计阶段应依据安全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安全架构。
系统开发、测试阶段应保证开发、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分离,在开发前应对开发人员进行代码安全等安全培训。
系统开发必须遵循系统开发安全技术规范,对系统安全功能实现和代码质量进行管控,防止系统存在后门、漏洞和安全缺陷等。
系统上线前应通过安全测试工作,测试工作包括安全合规性检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源代码审计、基础软件安全基线检测等。
系统上线后,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系统应及时做出整改。
系统验收应涵盖网络安全内容,包括安全设计方案、安全测评报告等。
系统升级改造后,重新上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测试。
系统安全从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软件容错、资源控制、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抗抵赖、源代码审计、密码应用和其它业务安全要求进行规范要求。
(3)系统上线安全要求
系统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的第三方测评分支机构的安全测评(测评按照等级保护三级相关要求及风险评估标准进行),上线前需配合征集人开展等保测评。等保测评具体操作要求参考《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5、系统易用性需求
(1)系统采用图形、图像化的人机界面。
(2)能够按照日常使用习惯,设置操作方式。
(3)提供完善的联机帮助信息,所有的操作菜单和提示信息全部使用中文。
6、系统可维护性需求
(1)建立数据统计口径变化管理方案。
(2)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充、发展能力,提供今后扩充系统功能、规模的接口。
(3)具有较强的可移植、可重用等特性,保证在将来发展中迅速采用最新出现的技术、适应硬件系统升级以后的平台、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
7、系统运行要求
系统应提供7×24 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3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120 分钟。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
8、数据接入要求
前端产品要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标准2.0》要求,实时将信息交互到政府采购中台。
9、信创要求
前端产品需符合信创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包括:必须兼容主流国产CPU、操作系统(如:麒麟、统信等)、中间件(如:东方通、金蝶等)及数据库(如:达梦、人大金仓、高斯等)。供应商需承诺对国产化组件的长期升级与适配提供支持,确保系统在未来技术演进中持续可用。
10、密评要求
为满足国家网络安全要求,前端产品需符合《GM/T 0054-2018》等密码应用相关规定,必须进行全面的国密算法改造。所有涉及传输加密、数据存储、数字签名与身份认证的场景,均须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SM系列商用密码算法。这包括支持国密SSL协议、使用SM2证书进行关键操作签名、对敏感信息进行SM4加密存储等。供应商需承诺使用获颁型号证书的密码产品,确保整体方案符合国家密评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并在上线前配合征集人开展密评工作。
11、三员分立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财库〔2024]25号)要求,为防止单一管理员拥有超级权限,产生安全风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分别设置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管理员(简称"三员”),"三员”之间的权限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和制约。
(1)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增加用户,维护权限(仅录入不生效)。
(2)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系统管理员的操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生效,应为本单位正式专职人员担任,该人员不得同时具有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业务管理用户等其他账号及权限。
(3)审计管理员。主要负责审计分析,该人员不可以同时具有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用户等其他账户及权限。
12、其他要求
前端产品必须统一部署在省政务云(财政),供市州财政部门选择前端产品服务提供商(1个市州只能选择1个服务提供商)。
前端产品与采购中台实时数据交互,禁止通过第三方工具转换后向采购中台推送数据。
(三)实施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团队
本项目需配备专门的服务团队,满足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要求,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成员不少于3人,要求经验丰富,数量、专业程度等应满足项目建设的时间、质量要求,并经过采购人认可。
2、服务及技术能力
本项目供应商需承诺在长沙设直属分支机构或常驻授权服务机构,对整个系统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在此期间,须通过电话提供解决方案,或者利用远程维护方式解决问题。若不能在1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现场支持服务工程师必须在服务结束后,得到使用方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供应商服务工程师应在现场服务结束后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报告,经使用方负责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认为本次现场服务有效完成。
3、培训
本项目的培训是指供应商对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用户进行培训。供应商有义务培训使用方的技术人员,实现使用方的自我支持能力和自我维护能力。
(1)供应商应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培训课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等。
(2)培训由供应商负责师资及教材,由各级财政或相关使用单位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受训人员召集、组织实施。
4、安装调试及项目进度
该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5月31日前在各级财政部门应用,特殊情况与当地财政部门协商。
(1)实施地点:各级财政部门。
(2)实施进度:供应商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后,根据省厅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完成系统部署及正式上线前的实施准备工作,保障系统上线后可顺利供各市州财政部门选择使用。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系统上线运行。后续根据使用方要求完成培训及一年的运维服务等任务。
5、历史数据迁移
如涉及历史数据迁移服务的,由各级财政部门自行与选定的入围前端厂商按当地运维人员支出标准协商确定。
(四)运维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按省财政厅要求在省级集中部署,统一开发运维,供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用户使用。服务期内供应商要为使用方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服务内容
(1)产品升级支持。
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要求及变化情况,按照用户功能需求、数据贯通需求、信创改造及密评改造需求,结合采购中台规划统一安排进行产品功能升级迭代,确保产品的功能规范性、实用性和使用流畅度。
(2)产品日常服务。
日常支持:负责解决财政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用户提出的在使用前端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系统操作指导、系统报错处理、浏览器设置、缓存清理、简单网络异常排查等技术指导。
线上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为用户提供业务培训、用户系统功能操作培训及常见问题解答,并提供相关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
(3)多方异常问题排查支持。
在出现可能涉及采购中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等多方系统问题时,负责对接联络相关方排查处置问题。
(4)驻场服务。
如各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驻场运维服务,则由各级财政部门自行与选定的入围前端厂商按当地运维人员支出标准协商确定。
(5)现场集中支持服务。
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业务问题及时处置,本项目供应商需承诺为采购人提供每年至少三次现场集中支持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一个工作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省统一业务管理要求宣贯、系统操作培训、系统使用问题反馈与处置、产品升级需求采集与反馈等。
2、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特别重大故障、重大故障、较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工作时间/2小时内现场支援。
3、人员要求
运维人员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有主动作为的意识,熟悉单位会计核算相关业务,熟悉财政信息化管理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一定售后服务工作经验;以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恪守"公平、保密”处事原则,信守"客户至上”服务原则。
4、成果物要求
运维人员应详细记录运维工单与操作日志(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记录、运行维护记录、周报、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须有用户方相关负责人签字)。
5、安全与保密要求
运维人员熟悉并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条例及用户方的日常工作规范和安全运维制度,严格管理用户数据的采集、处理、存贮、传输、分发、备份、恢复、清理和销毁。运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目的擅自使用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利用、复制、传播或擅自修改用户数据,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公开用户数据。
6、考核要求
采购人参考以下标准对运维人员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对项目建设和服务进行整体考核。考核目的为全面提升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和运维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建设团队和运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真实有效对团队成员的表现进行评估。
(1)考核周期:按年度作为考核周期。
(2)考核细则参照下表《系统运维问题级别、影响范围及处罚措施对照表》执行。
系统运维问题级别、影响范围及处罚措施对照表
(2026年度,从签订合同或提供服务之日起执行)
事件
类型
影响事项
影响程度
处罚措施
备注
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类型
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技术手段,收集、贩卖业主单位相关数据。
造成业主单位损失。
终止合同,列入湖南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服务商黑名单1年(不包含当年)。
处罚金额累计超过合同金额的,终止合同,列入湖南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服务商黑名单1年(不包含当年)。
造成业务单位损失,并违法。
终止合同,列入湖南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服务商黑名单3年及以上(视违法情况严重程度确定移除黑名单年限),追求法律责任。
行贿业主单位相关管理或技术人员(包括临时人员)。
造成违纪违规情况。
终止合同,列入湖南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服务商黑名单1年(不包含当年)。

技术类型
1、生产业务不可用。因系统需求把握、系统设计开发、漏洞未及时修复等方面原因,造成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对应的是系统,PaaS平台服务对应的是PaaS平台,数据库服务对应的是数据库)异常,出现不能开展某一类生产业务(即不是仅需要查询类的业务)的情况。
一类事件:
1、影响某类型50%以上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3小时及以上;
2、影响某类型50%以下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8小时以上。
3、某类问题长期未解决且影响全市用户办理业务的,乙方一直未分析出原因,且超过3天未及时向甲方汇报。
省本级:每出现一次扣10000元
市州: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县市区: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二类事件:
1、影响某类型50%以上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
2、影响某类型50%以下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
3、某个业务问题久拖未决。
4、未经甲方允许,随意调整系统程序和系统配置,造成外单位投诉、群体事件等后果。
省本级: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市州:每出现一次扣2500元
县市区: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三类事件:
1、影响某类型50%以上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
2、影响某类型50%以下用户(以受影响的财政、预算单位、接口单位为分子,全省财政数量、全部预算单位数量、全部接口单位数量为分母)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
省本级:每出现一次扣2500元
市州: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县市区:每出现一次扣500元
2、性能水平不达标。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因系统需求把握、系统设计开发、系统测试等方面原因,造成服务的性能不能达到满足业务场景使用需要的指标(超过10%以上用户反馈慢)。
一类事件:影响使用超过1天。
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二类事件:影响使用超过8小时。
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三类事件:影响使用超过4小时。
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3、数据安全不可控。因系统需求把握、系统设计开发、漏洞未及时修复等方面原因,造成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对应的是系统,PaaS平台服务对应的是PaaS平台,数据库服务对应的是数据库)异常,出现系统存在漏洞可被越权访问,数据泄露、数据被篡改的情况。
一类事件:出现安全风险或漏洞,被省级网信部门或省级公安部门通报。
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二类事件:出现安全风险或漏洞,被市级网信部门或市级公安部门通报。
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三类事件:出现安全风险或漏洞,被业主单位通报。
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4、反复提醒不修正。
修改数据未授权:运维期间,没有相关业务处室及信息部门的文字同意意见,擅自人为修改后台生产库数据。
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同一公司在一个运维年度出现3次,终止合同,列入湖南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服务商黑名单1年(不包含当年)。
成果交付不达标:成果物交付的质量经多次(3次及以上)文字提醒仍未满足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可用性和符合性等相关指标。
每出现一次扣500元
服务工作不及时:
1、修改密码不及时。经多次文字提醒(3次及以上)仍未修改数据库账户密码;
2、服务响应不及时。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超过60分钟未响应(文字或电话响应);
3、工单处理不及时。工单(工单分业务工单和技术工单)经过相关处室审核签字同意后1天内(工作实际可以在半天内完成)且经过2次提醒,未及时处理。
4、周报提交不及时。未及时提交工作周报(每周一下班前提交,相关板块联络人需在周五进行提醒)
每出现一次扣500元

五、框架协议期限
1、2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
2、如遇政策性调整,有效期将适时调整,征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邀请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七、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项目框架协议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2楼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将以下资料整合在一个PDF文档上):
(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附件1)
(2)提供"具备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函”;(附件2)
(3)按照征集文件中的"实施服务要求”和"运维服务要求”的标准提交实施和运维服务承诺书(附件3)
(4)提供功能验证结论(附件4);
(5)根据框架协议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完成关键业务场景性能测试,并提供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性能测试报告(附件5);
(6)完成系统安全性测试,并提供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的第三方测评机构的安全性测评报告(附件6);
(7)前端产品服务报价表(附件7);
(8)项目服务人、技术负责人、服务人员名单(附件8);
(9)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前端产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模板(附件9)。
八、适用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
九、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所设置的审核标准,所有标准均能满足的供应商即可入围。供应商入围后直接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2、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3、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恶意串通,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或服务标准、以次充好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被财政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2)泄露交易过程中获悉的有关采购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
(13)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一、第二阶段合同授予
1、第二阶段采购采购人应通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向本项目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采购。
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以直接选定的方式。
3、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拟定相关协议(见附件9)。
十二、费用支付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十三、入围服务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有效内,如产品(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1、申请产品(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产品(服务)标准、产品(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服务)标准及内容。
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五、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请参与的供应商仔细阅读征集文件及操作手册后再进行相关操作。
2、若运维过程中,采购人中途更换新的前端产品入围供应商,需与原入围供应商就系统使用、历史数据等产品切换事项达成一致。原入围供应商需按照约定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善后服务工作。
3、供应商入围后,必须由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禁止委托其他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及提供服务。
4、其他事项,详见框架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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