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4-15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人民医院南院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沅陵县人民医院南院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57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沅陵县人民医院南院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 否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1
| 项
| 6457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2026年04月15日,完成日期:2026年5月15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沅陵县人民医院南院弃土场
方式:现场交付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队伍入场施工一星期后,由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预付款,用于购置材料。剩余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规定的质保金:贰万元整(20000.00)外,由甲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质保金1年后无息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4月14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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