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3-04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天津贝恒建投建筑有限公司泸溪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文化路等路段太阳能路灯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5、项目内容:辰溪县文化路等路段太阳能路灯工程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3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捌佰零捌元肆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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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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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贝恒建投建筑有限公司
| 辰溪县文化路等路段太阳能路灯工程
| 否
| 详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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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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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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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2月1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乙方:天津贝恒建投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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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玲
| 法定代表人:谢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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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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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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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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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辰溪县城东新区育才路东侧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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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泸溪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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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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