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28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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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查看,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查看,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 ||
|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项目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直接发包通知书)未载明的,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无竣工验收证明,视同为设计业绩。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缺一不可,内容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③类似工程指主体工程仅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的工程,如工程业绩主体工程非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该工程包含造价不低于45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未体现具体金额的由原招标人出具书面证明盖章并附招标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原招标人指业绩合同的甲方,若原招标人与业绩合同的甲方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④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⑤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
| 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4分 经济标:工程总报价:85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
| 序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1.2.1 |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4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限评2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备注: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项目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直接发包通知书)未载明的,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无竣工验收证明,视同为设计业绩。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缺一不可,内容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③类似工程指主体工程仅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的工程,如工程业绩主体工程非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该工程包含造价不低于45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未体现具体金额的由原招标人出具书面证明盖章并附招标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原招标人指业绩合同的甲方,若原招标人与业绩合同的甲方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⑤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的0.2分,具有给水排水设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0.4分,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工程师称号的得0.6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3分,本项最高得1分。 备注: ①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兼任的均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由牵头单位提供。 ②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注册证、劳动合同及开标前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③正高级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但必须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文件)。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1.2.2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65%、70%、75%、80%、85%;K1的取值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0%。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1.2.3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8.重点区域设计(2分) | 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建设理念,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等情况进行评分。 | ||
| 9.路面、绿化及相关修复施工方案(1分) | 对相关恢复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减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5名定标候选人。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评审顺序:(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和业绩)进行评审,根据"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7家至下一轮环节,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7名的,全部进入下一轮评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定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拟定中标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定标阶段。 |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符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 |
| 3.1.1 |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 | 5人 | |
| 3.2.1 | 定标标准 | (1)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3)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大于10%的优于报价下浮率不足10%的企业。 | |
| 3.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
| 3.4.2 | 定标程序 | 定标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 |
| 招 标 人: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 联 系 人:彭祥 电 话:05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盱眙县二山路一号四楼 联 系 人:夏妍 电 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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