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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精选项目 > 精选项目详情

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6-01-25

地区:辽宁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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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00-00069
项目名称: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
2.采购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3.采购内容:对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并编制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包括:填埋区防渗层完整性检测、垃圾堆体中渗滤液库存量及液位高度检测、坝体稳定性检测评估、堆体稳定性检测评估、截排洪设施评估、填埋气迁移爆炸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检测评估、渗滤液收集处置系统评估等。
4.预算金额:860,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1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25〕17号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服务名称
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项目
(三)服务内容
对阜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并编制一场一策治理方案。
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包括:填埋区防渗层完整性检测、垃圾堆体中渗滤液库存量及液位高度检测、坝体稳定性检测评估、堆体稳定性检测评估、截排洪设施评估、填埋气迁移爆炸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检测评估、渗滤液收集处置系统评估等。
(四)服务要求
1.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项目明细表
序号排查项目具体工作细则服务要求
1渗滤液渗漏评估(防渗层完整性检测)防渗层完整性检测检测面积投影约130000㎡,按《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土工膜渗漏破损探测技术规程》(CJJ/T 214-2016 )规定,要求设计测线间距5-10米,电极间距3-5米,圈定渗漏污染范围,形成防渗层完整性检测报告。
渗漏点排查
2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基础资料收集与历史数据研判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包含垃圾抗剪强度等土工实验。
现场针对性监测与指标检测
环境关联因素与外部荷载影响评估
3坝体稳定性评估位移沉降监测通过测绘、计算各部位数据,整理分项结论,形成评估报告。
结构完整性检查
抗滑稳定性验算
与截排洪衔接部位排查
4垃圾堆体渗滤液库存量评估(含渗滤液水位高度检测)现场布点采用高密度电阻率方法检测。填埋体内有预留监测孔、导排井时,采用插入式液位计或测绳直接测量以校核,如没有预留监测孔、导排井,可能需要在堆体钻孔,距离衬垫系统不小于5m,总数不小于3个。
三维建模
垃圾堆体识别
渗滤液库存量及水位高度计算
5截排洪设施评估结构完整性检查根据现场截洪沟建设情况,逐项评估。
排水能力评估
衔接处稳定性核查
应急能力验证
6填埋气迁移爆炸可能性评估填埋气甲烷浓度检测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 133)要求进行检测评估。
填埋气压力检测
排气系统能力评估
7地下水污染调查根据业主提供的近3个月例行检测水质分析报告进行研判,编制评估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10.3 地下水监测要求进行评估。
8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评估收集系统完整性评估根据现场分项逐项开展,形成报告。
收集效率评估
处理系统有效性评估
调节池现状评估
雨污分流效果评估
9现状地形图测绘测绘前期准备、控制测量、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成图与处理、外业抽查地形测绘面积投影约55000㎡,按《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及行业规范要求,测绘1:500地形图。
10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根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编制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根据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结果以及地下水水质等信息,评估填埋场环境风险。当环境风险较大时,应采取《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7.10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
2.报告编制要求
(1)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按照国家制定的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分级治理技术文件,科学评估风险状况。
(2)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填埋场评估结果和治理技术要求及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精准分级,明确整改措施,编制"一场一策”冶理方案,实施系统治理。
(五)其他要求
1.成果报告:需提供纸质报告及电子报告(具体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2.履约期限:2026年4月1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并形成相应成果(检测报告、汇总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经履约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款。
5.供应商须承担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2026年4月1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并形成相应成果(检测报告、汇总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经履约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款。
★(四)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以下简称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符合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指标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验收程序:
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2.采购人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
3.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
4.验收方法:全数检查及抽样检查。
5.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意见、质量证明文件、影像资料以及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1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方式:041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联系方式:041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箱地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开户行:阜新银行益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1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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