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20
地区:四川
分类: 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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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高新医学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法规函[2025]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法规函[2025]5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成仁路西侧,观东二街以北。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高新医学中心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 177574㎡,规划总床位 800 张;聚焦精神卫生中心(心身医学中心)、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眼科区域医疗中心"三大中心”核心功能布局,地上建筑面积 107394 ㎡,以"三大中心”为主体,集中配置各中心专属诊疗用房(含急诊、门诊、住院单元)、学科协同诊室、科研教学空间及成果转化平台,同步配套保障系统与业务管理用房;地下建筑面积 70180 ㎡,包括地下停车场、放射影像、核医学、中心库房、人防医院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室外硬质铺装、室外管线、照明、环卫、安防、消防工程、医疗设备等配套工程。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止。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含驻场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区域范围内建筑工程设计、医疗工艺设计、节能、PC深化设计及咨询、室外建筑环境设计、室外安装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医疗专项设计、BIM设计及其他专项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如施工图审查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中载明的审查合格时间为准;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如施工图审查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中载明的审查合格时间为准;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③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1 00:00至2026-02-10 09: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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