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中心月坛北街25号院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监理已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国管房地[2015]294号、国管房地[2025]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月坛北街25号院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20848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4976.82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310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抗震加固、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室内装修恢复等全部监理工作。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 年12月31日12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2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1月12日09时00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 |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
| 联 系 人:崔朋朋 |
|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崔朋朋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日期:2025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