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比选申请人:
一、比选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二、比选申请人需提供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备招标采购业绩),须提供公告、公示、代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佐证材料。
三、拟任人员要求:(一)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二)专职技术人员: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
四、在本项目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招标代理费3万元为最高限价,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报价函,格式自拟。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