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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12-05

地区: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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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FWFA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场标准化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2个15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建设,泊位长度1232m;建设8个3000吨级通用内河驳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内河驳船设计建设,泊位长度855.54m;建设6个3000 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其中北侧口门180m过渡段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其余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内河驳船设计建设,泊位长度650m;同时建设码头所需的陆域堆场、道路、辅助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服务内容:现场标准化建设服务(详见服务清单)。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现场标准化建设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其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具体时间以实际施工作业时间为准,服务时间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通知书日期)。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需方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5支付条件:
本项目完工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发票)后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结算金额,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业绩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业绩;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16:30 至2025 年 12 月 10 日 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 10日16: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 15日16: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中交招采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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