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9
地区:重庆
分类: 房屋建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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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595 |
|---|---|
| 项目名称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常青藤观江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
| 转让比例 | 100 |
| 挂牌价格 | 38,134.4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1-2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5年11月25日取得,宗地编号: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15-1/08、C14-3-2/08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宗地面积为30787平方米。目标地块不存在土地款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以及开竣工延期情况。 2.目标地块周边现状小学为高新实验一小,现状初中为红光中学(重庆育才中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学校)。目标地块住宅房屋业主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就读上述学校,最终根据相关政策按照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详情见《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分区C15-1/08、C14-3-2/08地块教育配套情况的复函》。 3.目标地块需按照合同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截至目前正在申请取消装配式建筑要求(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为准)。 4.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分区C15-1/08、C14-3-2/08地块教育配套情况的复函》、《股权转让协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7626.894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付交易价款1477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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