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9
地区:重庆
分类: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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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395,143.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田沟大桥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田沟大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通知 问题一:招标文件P31-32: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300 页, 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问可否超过300页? 回复: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00页为技术方案编制的指导性要求,旨在引导投标人聚焦核心技术、精简冗余内容,提高评审效率,技术方案页数不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二:我单位提供的技术负责人业绩中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由于地方合同及验收资料格式问题,未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请问提供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归档资料作为佐证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三:我单位提供业绩满足1个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含桥梁)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及评判。 问题四:《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中对于竣工验收付款的描述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不低于85%)”,而招标文件对于此部分描述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合格、完整的档案资料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办理工程造价咨询,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造价咨询报告书后,在 90 个工作日内付至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审核金额的 85%,按已支付金额多退少补。”未按照招标文件范本执行,请问是否将竣工验收付款部分改为招标文件范本相应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约定内容的填写,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 PDF 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3、资格审查部分是否只需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进行承诺,无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4、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即可? 5、请问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6、请问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对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格式自拟? 回复:1、可以。 2、是的。 3、是的。 4、可以。 5、分公司社保满足要求。 6、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的基础上自拟格式,资料务必清晰明了,以便提高评审效率。 问题六:1.若新点软件电子版(etbp)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制作应该以etbp格式为准还是以PDF格式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空白内容是否可以不填或者填"/”? 3.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24个月”?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有效。请问我投标单位提供拟派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6.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只提供体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是否可以? 7.文件要求附的财务报表除了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是否还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8.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实际编制可否超过200页? 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该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10.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是否需要提供"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回复:1、以PDF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但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开标一览表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2、可以。 3、可以。 4、可以。 5、分公司社保满足要求。 6、不可以。 7、本项目未对财务作要求。 8、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00页为技术方案编制的指导性要求,旨在引导投标人聚焦核心技术、精简冗余内容,提高评审效率,技术方案页数不作为评审因素。 9、不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10、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的基础上自拟格式,资料务必清晰明了,以便提高评审效率。 问题七: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多少?需要提供低价说明吗? 回复:本项目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八: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1、重庆市纸质投标投标***万以内***元起、 2、融资担保履约保函***、另有***,银行***、银行/保险***可出。 3、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可现返***) 有业务需求朋友欢迎咨询:***。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九: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3.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是否只认可竣工证书上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1、是的。 2、不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4、以PDF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但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开标一览表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问题十:1.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等)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 格式编写?若出现导出的word与PDF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划线、字体是否加粗或居中等、标点符号、备注或注释等内容)情况,怎么处理? 2.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的资料较多,而当前电子投标系统中,(四)"其他资料”模块仅设置一个导入口,并且文件大小限制为50MB。建议多开放几个导入口,比如分别命名为"(四)其他资料1”、"(四)其他资料2”、"(四)其他资料3 ”,确保导入资料的清晰度,便于评标专家查阅。 3.对于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在投标函等内容中需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是不是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4.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5.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6.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中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格式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均可? 7.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是不是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8.除共同投标协议外,投标文件里面其他所有的、需要填投标人名称及信息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地方,是不是只需要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信息、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9.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是否可以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填写? 10.本项目的招标人有3个,投标文件中要求填写招标人的地方(除固定格式不可更改的外),是填3个招标人的名称,还是只需要填其中1个?保函受益单位只能填写一家,请问填写哪个单位的名称及信息? 11.共同投标协议中的份数,招标人一共需要填几份? 12.根据《建质[2015]206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人中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 13.若我公司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投标保函形式,开标前是否需要对保函进行密封,若需要密封、则怎样密封?递交人需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4.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果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地方提供过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放入(四)其他资料里面了?以免文件多、过大影响整体清晰度。 15.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还需要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16.财务要求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资质及人员证书等其他内容? 17.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18.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有要求工程类技术职称的,请问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的职称是否满足?请明确回复。 19.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比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类似项目情况表”或"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投标人自拟格式或不拟格式直接依次放入资料均可? 20.不拟派项目经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不用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回复:1、以PDF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为准,但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开标一览表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2、可以,答疑时在系统中增加模块。 3、是的。 4、是的。 5、可以。 6、是的。 7、是的。 8、是的。 9、可以。 10、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函受益人必须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共同投标协议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12、是的。 13、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不作密封要求。 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对应部分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在商务部分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15、不需要。 16、本项目未对财务作要求。 17、可以。 18、满足要求。 19、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的基础上自拟格式,资料务必清晰明了,以便提高评审效率。 20、不拟派项目经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问题十一: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问题十二:请问,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业绩的中标通知书能否作为证明材料,如(含桥梁部份)中标通知书上面体现可否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二、补遗通知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1元(大写:玖仟零叁拾玖万伍仟壹佰肆拾叁元柒角壹分),其中: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3元(大写:玖佰玖拾万零伍佰柒拾伍元零叁分),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8元(大写:贰佰陆拾壹万贰仟叁佰玖拾柒元捌角捌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增加条款:"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绿化养护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绿化养护费用与实际养护费用不足部分。” 3.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其他”增加条款如下: A-33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绿化养护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绿化养护费用与实际养护费用不足部分。 A-34投标人的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专用合同条款"(5)下浮原则”调整如下: (5)下浮原则 该下浮体现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变更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x100%+[5%(房建项目)或10%(房建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其中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或设备)价差不下浮。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的项目,变更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于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x100%,其中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或设备)价差不下浮。 5.专用合同条款"14.1 竣工结算申请”调整如下: 14.1 竣工结算申请 竣工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28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监理人及发包人申请办理竣工结算。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和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式五份(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均需提供),以及经过监理人初审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式四份(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均需提供)。在结算办理或者审计过程中,承包人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不予认可。 6.专用合同条款"12.4.4.3工程进度款”调整如下: 12.4.4.3工程进度款 12.4.4.3.1进度款支付方式(不含绿化养护费): 承包人按规定时间报送进度报表、上个月农民工工资支付表(表格附后)、进度付款申请单等相关资料,经监理人、造价咨询机构审查,报发包人审批后,按当月产值(含措施费、规费)的80%作为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审定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设计变更及增加的工作内容引起价款增加且双方无争议的,在变更令发出并完成变更核算(若有)后,增加的价款仍按80%进度款支付。 竣(完)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合格、完整的档案资料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办理工程造价咨询,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造价咨询报告书后,在90个工作日内付至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审核金额的85%,按已支付金额多退少补。之后通过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两江新区审计局或重庆市审计局结算审计,在9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计报告审定金额的97%,留审计报告审定金额的3%作质保金,按已支付金额多退少补。若不需要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两江新区审计局或重庆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则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并经发包人认可的造价咨询报告审核金额作为审定金额,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咨询报告审核金额的97%,留咨询报告审核金额的3%作质保金。 12.4.4.3.2进度款支付方式(绿化养护费): 承包人按《附件4: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进行养护,自绿化养护期起算之日,每半年填报1次支付申请,经监理人、造价咨询机构审查,报发包人审批后,在审定后6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审批金额的25%支付承包人,养护期满时已支付绿化养护费不超过发包人确认的绿化养护总费用的85%。养护期满且验收合格并通过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两江新区审计局或重庆市审计局结算审计,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养护费剩余金额。若不需要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两江新区审计局或重庆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则在养护期满且验收合格后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并经发包人认可的造价咨询报告审核金额作为审定金额,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养护费剩余金额。 7.专用合同条款"16.2.2.14绿化工程管护期满验收不合格苗木的责任”调整如下: (1)绿化管护期满验收记录为"死亡”"半死”的苗木,即截桩或是树干有水分,但高度、冠幅严重不达标的苗木,要求承包人在适合季节进行更换,发包人通知(电话、书面通知、短信、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皆可)合理期限内无响应,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更换,费用承包人承担,价格按当期市场价进行组价,并以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价款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绿化管护期满验收记录为"严重虫害”的苗木,由发包人扣除承包人该苗木综合单价作为赔偿。 (3)绿化管护期满验收记录为"半截、高度不够及1/2缺冠”的苗木,但验收数据在设计值20%以内的苗木,且不影响景观效果可由发包人按照合同价40%进行扣减后,进入结算。验收数据在设计值20%以上的苗木,要求承包人在适合季节进行更换,发包人通知(电话、书面通知、短信、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皆可)合理期限内无响应,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更换,费用承包人承担,价格按当期市场价进行组价,并以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价款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4)绿化管护期满验收记录为"胸径或地径不达标”的苗木,要求承包人在适合季节进行更换,发包人通知(电话、书面通知、短信、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皆可)合理期限内无响应,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直接进行更换,费用承包人承担,价格按当期市场价进行组价,并以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价款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关于死亡苗木:对于死亡苗木,承包人应按发包人通知(电话、书面通知、短信、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皆可)的合理期限内及时进行拔除和更换。若承包人不响应,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更换,费用承包人承担,价格按当期市场价进行组价,并以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价款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管护责任期内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对苗木进行移栽的,需移栽苗木经验收后,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承担移栽费。 (7)管护责任期内承包人没有及时管护(管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杂草、修订支撑、干枯枝修剪、浇水施肥等),发包人通知(电话、书面通知、短信、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皆可)合理期限内无响应,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绿化管护,费用承包人承担,价格按当期市场价进行组价,并以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价款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绿化工程管护期内,按照《两江水土新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023年8月印发)(详见附件十四)执行,并按照此办法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8.施工合同增加:"附件14:《两江水土新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9.施工合同"附件三:质量保修书格式”绿化苗木养护期明确为2年。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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