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4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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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R2025H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项目名称 |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昌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4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1-24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6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须持光谷联交所出具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到拍卖机构(机构名称: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吕媛媛,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85)办理竞买手续(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可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时间由拍卖机构通知各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光谷联交所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重量与评估公示附件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涉及拆除,受让方及拆除人员将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拆除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 5、受让方在转让方区域内的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 厂容及环保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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