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株洲815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油气回收成套设备/低温吸收+吸附 汽油油气 1200m3/h 去除率≥98%(招标编号:NWZ251209-5509-10523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低温吸收+吸附 汽油油气 1200m3/h 去除率≥98%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株洲815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低温吸收+吸附 汽油油气 1200m3/h 去除率≥98%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油气回收装置《防爆合格证书》,以及具有国家承认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应当包含安装、修理、维护能力),上述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或委托安装方应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投标人或委托安装方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GC2级工业管道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今1套同类型设备(低温吸收+吸附法工艺,额定设计处理量大于或等于800m?/h)销售业绩证明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装置正常运行超过1年,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复印件、盖有CMA章的第三方尾气指标检测报告(报告时效为提供的业绩当年或供货后合理周期内的检测报告)(若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项下订单)。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所投产品装置采取低温吸收+吸附法工艺(不接受其他工艺技术产品投标),满足油气排放浓度值非甲烷总烃≤10g/m?,处理效率≥98%。
(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油气回收装置所选设备组件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在使用单位监督下进行试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进行设备验收,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
(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提供不低于2年的质保服务和运维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和运维期内由投标人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活性炭。质保期运维期内设备损坏的,投标人予以免费修复;设备无法修复的,投标人予以免费更新。投标人承担质保期运维期内因设备免费修复或免费更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基础施工等。
(4)中标单位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至项目现场勘察,并与设计单位完成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等的书面确定,方可进行油气回收装置的生产(设备应设置满足设备检修操作的平台、梯子);合同签订5日内,提供准确的安装尺寸和基座图纸,并向招标人提供施工所需预埋件、地脚螺栓等(因中标方提供的安装尺寸和基座图纸、预埋件错误,则由中标方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停止采购,并保留进一步索赔和追诉的权利。
(5)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22日14时0分
至
2025年11月28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党婷婷,安志鹏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谭妮
联系人:
党婷婷,安志鹏
电话:
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39(若无法接通请发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00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