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万达揽湖苑小区15幢屋面外墙维修
项目编号:2025AFFGZ5058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万达揽湖苑15幢屋面外墙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工业聚集区建友冷链公司办公楼五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万零玖仟叁佰捌拾伍元贰角柒分(609385.27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20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包河区万达揽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韶山路与丙铺路交口揽湖苑
联系人:阚主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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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枫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梁园路琪瑞大厦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95
公示期: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梁园路琪瑞大厦,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9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包河区万达揽湖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安徽枫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