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6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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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密发改【2025】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108.72平方米。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400t/d的垃圾焚烧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2x2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x2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焚烧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25t/d,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20t/d。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一座,选址为改造现有兴凯镇垃圾填埋场。
2.2建设地点: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包括: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建筑、工艺性方案设计)及优化需要达到扩初深度(含投资概算编制和调整)及有关的
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配合、配合施工招标及编制相应的清单预算、设备招标及编制相应的清单预算、技术规范书等后续专项及服务配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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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