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蓝星集团上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沪C2815K)五菱牌汽车处置项目
(不含车牌)第六次
拍卖公告
受中国蓝星集团上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中国蓝星集团上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公车进行处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处置闲废物资情况本次拟处置标的为中国蓝星集团上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的公车进行处置,标的位于上海市奉贤星火开发区民乐路395号。
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车辆信息:
车辆
| 车辆证载权利人
| 中国蓝星集团上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车牌号
| 沪C28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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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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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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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五菱牌LZW6450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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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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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启用日期)
|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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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2017-12-22
|
车辆已行驶里程(公里)
| 24,730.00
|
二、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拍卖的方式进行动态报价,本项目无保留价,起拍价为3500元(不含税),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正整数倍。起拍价为不含税价格,本次转让涉及标的过户、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拍公告1、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挂牌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后同),意向竞买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2、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0:00时;限时报价期为2025年11月28日10:0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2:00时;本次竞价若在"限时报价期”截止后5分钟内未出现更高报价,则本项目"竞价时间”截止。若在"限时报价期”截止后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出更高价格,则本次竞价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2:05时。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拍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化商务化云闲余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assetsDisposal/)上发布。
报名地址:本次竞拍活动将在化云闲余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assetsDisposal/)进行,项目标的信息详见化云闲余平台网站公告信息。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一)资格条件:
无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意向竞买人为企业用户的,需在平台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在平台上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签字)。
2、有资格条件要求的,需在平台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意向竞买人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本项目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四、保证金条款1、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
2、汇款账户:
线上汇款账户:平台"投标保证金”项下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线下汇款账户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户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50
3、汇款方式:企业用户支持线上汇款(对公付款),个人用户仅支持线下汇款(个人汇款)
五、现场踏勘1、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5日10:00至16: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上海市奉贤星火开发区民乐路395号。
3、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29
4、潜在意向竞买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六、联系方式田经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88
程经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29
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一)竞买人须知:
1、竞拍代理服务费:①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竞拍代理服务费,竞拍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成交人另行支付。竞拍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②单包件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按成交金额的2.9%收取费用,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00元,向各标段中每个竞拍项的成交人收取;③竞拍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竞拍代理机构先行预交,成交人可将竞拍保证金转为预交竞拍代理服务费;④币种:人民币。
2、本次转让涉及标的过户、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基本信息、明细表、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
4、本次转让均不含车辆车牌。
5、竞买人成交后需自行缴纳税费,预计13%
6、竞买人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未按时完成价款支付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成交的意向竞买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2.1意向竞买方或竞买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2意向竞买方或竞买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2.3意向竞买方或竞买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2.4意向竞买方被确认为成交人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2.5交易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2.6意向竞买方或竞买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2.7意向竞买方或竞买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
2.8其他依据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zl招标代理签章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