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07
地区:河南
分类: 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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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关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定位及宣传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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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88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关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定位及宣传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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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网站 |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 |||||||||||||||
| 地址: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 | |||||||||||||||
| 联系人:杨宇 | |||||||||||||||
| 联系方式:037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炎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升龙天玺1号院1号楼1010 | |||||||||||||||
| 联系人:李雪峰 | |||||||||||||||
|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8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雪峰 | |||||||||||||||
|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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