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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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采购中心2025年包钢股份化工材料(碱性树脂等)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7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碱性树脂等材料集中采购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碱性树脂及树脂固化剂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7-0001 标段名称: 2025年包钢股份化工材料(碱性树脂等)集中采购 交货期: 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按需交货 付款方式: 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304116.0000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 备注: /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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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2年至今(碱性树脂或树脂固化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业绩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无涂改、无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5 。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11-04 00:00 起至 2025-11-09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5.投标保证金 | | ||||||||||||||||||||||||||||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9.异议 | |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监督单位: 张泽远 监督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21 | | |||||||||||||||||||||||||||
| 10.联系方式 |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王瑞芬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丹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客服热线电话: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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