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30
地区:湖北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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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G-202510K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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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洪益村5组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F+EPC)已由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局以孝峰旅审批〔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双峰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双峰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钟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双峰山旅游度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洪益村5组片石场废弃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涉及两个图斑,需治理的区域面积约4.54公顷。主要工作为削坡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废石清理工程、排水工程、支挡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及监测管护工程。其中,削坡工程挖方量约127912.19立方米;场地平整工程面积约24512.3平方米;废石清理工程清理体积约2136.23立方米;排水工程布设排水沟约2929.61米;支挡工程设置挡土墙约2080.04米;土地复垦工程需耕植土16436.97立方米,粘土5881.55立方米;植被恢复工程铺设草皮789.89平方米,播撒草籽2942.60平方米,挂网喷播6750.38平方米;道路工程修建道路1929.69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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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洪益村5组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人;(2)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工矿废弃地复垦,①设计招标范围:完成各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②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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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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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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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工程承包)(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兼任时须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要求)。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岩土工程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4)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2024年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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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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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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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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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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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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