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高碑店基地宾馆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路58号院内,宾馆共四座单体建筑,建筑内连通处理,南北楼两座为五层砖混结构,单体建筑面积2537.34平米,楼高16.2米,层高3.3米,用于客房、布草间及配套房间使用,各屋面新建排烟机房一座;西侧建筑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51.5平米,楼高7.9米,用于大厅使用;东侧建筑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3.83平米,楼高4.1米,用于库房及设备间使用。为满足消防功能,需在办公主楼屋面增设消防水池,水泵房内增设消防水泵,消防及安防控制室设在主楼一层。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5510.01㎡。2、本招标项目直接与"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基地分公司”签订合同。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GC-GK-8945/01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计划工期:270日历日。其中220日历日内客房、走廊、楼梯硬装施工全部结束。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27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宾馆改造工作,工作范围涵盖宾馆现状拆除、整体内装、外装、给排水、强弱电(含室外电缆敷设工程)、空调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含办公主楼增设消防水池,水泵房内增设消防水泵,消防及安防控制室设在主楼一层)、电梯工程、结构加固等及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成品保护、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须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深化设计、工程报审(属地)、报验、报批、检验检测、验收、质保、竣工图编制、完工资料备案移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资质证书覆盖结构补强)。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投标业绩须同时满足业绩要求1和业绩要求2的要求,具体如下:业绩要求1(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均满足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装修面积不少于4000平米。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民用建筑装修装饰施工类,装修面积不少于4000平米)、竣工验收时间及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a.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类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内容(民用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装修面积、合同签订时间和涉及金额。b. 专业或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业绩要求2(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均满足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结构补强)、竣工验收时间及竣工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a.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类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内容(结构补强)和合同签订时间及涉及金额。b. 专业或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注:根据建办市〔2021〕5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核实;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glry/qyaqscglry.html)核实。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格式第九项)3)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技术负责人: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格式第九项)3)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要求: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glry/qyaqscglry.html)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安全员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格式第九项)3)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三年平均营业利润为正。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平均年营业利润为正。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总价XXXX万元(后续通过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此最高限价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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