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丽水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丽水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丽水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台塔吊、8台施工电梯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位于丽水南城枫岭街与处州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项目东侧为处州大道、加油站、秀山公园,南侧为枫岭街、恒大悦澜湾小区,项目西北侧为丘陵地带空地。东北侧距离长深高速约500米。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716㎡,容积率2.0,拟建住宅26栋,总建筑面积约35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000㎡(含住宅、商业及配套);地下建筑面积110000㎡,其中人防面积22000㎡;绿地率30%。
其中,一期建设:A区拟建8栋高层、2栋商铺、1栋社区中心及地下室。分别为:2栋19层,1栋21层,1栋24层,4栋25层高层住宅,1栋3层社区中心,2栋1层商业,以及负一层地下室、局部负二层地下室和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08619.63㎡,其中地上76381㎡,地下32238.63㎡。
2.2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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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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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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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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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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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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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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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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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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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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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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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吊物、载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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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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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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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惠路与枫岭街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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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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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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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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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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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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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QTZ200(TC7020),3台QTZ160(TC6515),1台QTZ125(TC6015),4台施工升降机SC200/200(自动型),4台施工升降机SC200/200(手动控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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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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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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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塔吊配备1名司机,1名指挥;每台手动型施工升降机配备2名司机(一笼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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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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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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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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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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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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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2025年11月至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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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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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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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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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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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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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中联WA全系塔吊;设备出场年限在4年内即时间在2021年11月后,要求所有配件均为原厂配件,安装前需油漆亮化;设备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因第三方主张设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使用权等)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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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3至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项目租赁设备的经验;具有近三年同类租赁业绩(新产品除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施工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证书。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包括人力、物力、资金等。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个 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17时至 2025年10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21日17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丽水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
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10月21日17时前发至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包件(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宝山支行
帐 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84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6日17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项目部。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
□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9.1、投标担保的金额:?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9.2、投标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受益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R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
9.3、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9.4、项目名称:中交三航局丽水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9.5、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结算办理:按季度办理结算,每三个月办理一次,收到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80 %的款项,留20 %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 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90 日内结清。租金支付的确认程序: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依据本合同约定报送租金支付申请材料,经甲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对工作量和租金审查确认。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明确知晓甲方公司内部关于租金审批及支付的审核程序,不得仅以甲方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人员对工程量的签字确认要求主张租金支付。
(2)闲置期间约定:按月租赁的设备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未使用超过3天的,可停止计算租赁期限(30天免租期,超出30天部分按照设备租赁费用50%收取闲置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未使用不予计算租赁期限。闲置期间免租天数30天,超出30天部分按照设备租赁费用50%收取闲置费用。春节期间30天免租不收取费用。
(3)付款方式:甲方有权采用现金、票据或供应链等混合支付形式,甲方若使用票据或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的由乙方贴息,甲方承担贴息费用,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上述融资贴息费用垫付证明至甲方核对,经甲方财务资金部核对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并开具价外费用(与合同税率保持一致)增值税发票提供给甲方后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及方式支付。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
举报电话:02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311/3312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