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09
地区:重庆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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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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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65,6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技术中心 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技术中心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如下: 答疑部分: 提问一:经市场调研发现,招标文件中所需的二维码检测仪目前仅由德国REA公司独家生产或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市场上尚无其他品牌能够完全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此类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若强制要求"唯一授权”,将引发以下问题: 首先,变相指定品牌:唯一授权的要求实质上排除了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公平竞争”原则。目前,REA在国内烟草行业的授权代理仅限于北京澳普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不禁令人质疑此项目是否专为北京澳普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量身定制。 其次,增加投标成本:由于独家产品本身已无市场竞争,要求提供授权书并无实际意义,反而增加了投标人的手续负担。 答疑一: 二维码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代表产品性能,该设备主要用于质量检测,技术参数及要求均基于相关国家标准和使用需要,为满足招标人基本检测需求。经对市场上二维码检测仪进行调研,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均能满足修改调整后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补遗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文件挂网时符合当时有效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18年7月26日修正版)第十九条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款”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资格要求"1.条款”具体调整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有效授权,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详见补遗文件)。 提问二:招标文件中,以下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之(十)、"二维码检测仪1台”)存在唯一性或明显倾向性,仅符合德国REA品牌/型号产品,从而排除其他品牌的合理竞争。 二维码检测仪1台 1.主要功能 二维码检测仪用于分析、检测条形码、二维码的设计和印刷质量等级。 2.技术参数 ★2.1 适用标准:条码《GB/T18348-2022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及二维码《GB/T23704-2017二维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开标日至产品验收过程中,如标准有修订、废止、更新等变动,则应以变更后的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2.2 定焦相机模块,分辨率不低于14.5um/像素,视野大小为8*8mm~32*37mm范围,像素不低于2592 x 1944 pixel。 2.3 检测项目:符合ISO/IEC 15415标准。 2.4 两种光源:660nm波长白光和4000Ko红光,可以一键切换。 2.5 多次测试,平均值报告最高可达10次。 3.技术要求 ★3.1 八种模块分析及显示功能,自动分析模块边界、模块中心点、可详细显示任意模块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模块位置、模块类别、灰度值、模块颜色等。 ★3.2 多个测试方向,适应成品烟的测试。 ★3.3 可分别进行亮度平衡校准、灰度级校准、标度校准,用于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3.4 中文操作软件,以太网电缆用于供电和数据传输,并且一台计算机可控制多台仪器,软件可在任意数量计算机上安装,方便任意地点查看检测结果的原始报告。 3.5 自动识别最常用的条形码及矩阵码,除基本的一维和二维码制外,还包括:dot code、汉信码、GS1QR码组等。 3.6 自动测量样品的尺寸大小。 3.7 自动测量孔径,自动判定测试等级。 3.8 自动识别样品码制及版本、自动分析样品纠错等级。 4.基本配置 4.1 条码检测仪主机1台。 4.2 标定及校准物质1套。 4.3 质量控制软件1套。 4.4 计算机及打印机1套(计算机应不低于以下配置:IntelCore九代i5以上处理器,8Gb内存,1Tb硬盘,可读,打印机为黑白激光打印机)。 4.5 货物合格资质。 4.6 省级以上机构提供的设备校准证书。 4.7 生产商提供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这些详细的技术要求显然偏向于德国REA品牌/型号产品,从而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竞争的机会。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这意味着招标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应设置任何可能排除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条款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这一规定旨在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平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避免因技术要求过于具体而限制市场竞争,保障各类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答疑二:二维码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代表产品性能,该设备主要用于质量检测,技术参数及要求均基于相关国家标准和使用需要,为满足招标人基本检测需求。经对市场上二维码检测仪进行调研,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均能满足修改调整后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补遗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要求执行。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唯一授权,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 修改为"3.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有效授权,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唯一授权,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 修改为"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有效授权,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之(十)、"二维码检测仪1台”技术参数: ①"★2.2 定焦相机模块,分辨率不低于14.5um/像素,视野大小为8*8mm~32*37mm范围,像素不低于2592 x 1944 pixel。” 修改为"2.2 定焦相机模块,分辨率不低于14.5um/像素,视野大小为8*8mm~32*37mm范围,像素不低于2592 x 1944 pixel。” ②"2.4两种光源:660nm波长白光和4000Ko红光,可以一键切换。” 修改为"2.4两种光源:4000Ko白光和660nm波长红光,可以一键切换。” ③"★3.1 八种模块分析及显示功能,自动分析模块边界、模块中心点、可详细显示任意模块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模块位置、模块类别、灰度值、模块颜色等。” 修改为"3.1 八种模块分析及显示功能,自动分析模块边界、模块中心点、可详细显示任意模块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模块位置、模块类别、灰度值、模块颜色等。”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变更为:2025年10月24日10时30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补遗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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