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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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路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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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MGS2025-163)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B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投标人之间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 (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五)业绩要求(如需要):/; (六)其他强制要求:1.如果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关联关系投标人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3.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实际情况、工期、质量及其他工作要求进行了解,并取得项目踏勘回执单;4.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所有自购材料进场前需提前报招标人物机部进行验收,未通知验收私自进场的招标人不予承认并在验工计价中扣除此部分材料款。5.投标总价低于分包限价总价的15%的,投标人必须说明报价费用详细组成,由评标小组评判投标人能否履行合同;若最终为中标人,需全额缴纳低价保证金(低于限价总价15%部分)。6.分包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分包方必须承担昆明公司不低于合同额3%的以房抵债,有公司债权的分包企业可选择公司商铺、车位等房产进行抵债,完成以房抵债的分包企业享受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分包企业在公司范围内缴纳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时,可申请以同等额的以房抵债额进行抵扣,优惠政策直至其完成的以房抵债额冲减完为止。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普自片区 (三)招标项目名称: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号路交安照明工程 (四)分包招标范围: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号路交安照明工程 (五)分包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图及施工图审查报告、设计变更等范围内所有1号路交安照明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交安工程:人工挖沟槽土方239.998m³,沟槽土方回填100m³,混凝土包封150m³,砖砌接线井(小井880×880×600mm)10座,砖砌接线井(大井880×880×900mm)6座,砖砌控线井(1190×870×960mm)2座,电缆保护管铺设 HDPE管(DN75)900m,电缆保护管铺设 镀锌钢管(DN100)250m,RVV3*1.5mm²铜芯电缆250m,RVV5*1.5mm²铜芯电缆250m,RVV2*1.5mm²铜芯电缆250m,YJV-1KV 3*25mm²铜芯电缆450m,48芯通讯光缆450m,禁停标志(D=80cm)2块,限速标志(D=80cm)2块,辅助标志(80×30cm)2块,指路标志(5×2.4m)2块,车道划分标志(1×1.5m)4块,公交站台标志(1.2×2.4m)2块,φ159单悬臂杆(H=6.25m L=4m 含基础)2套,φ159单悬臂杆(H=7.85m L=8m 含基础)2套,电子警察悬臂杆(H=6.9m L=12m 含基础)1套,视频监控杆(H=6.9m L=8m 含基础)1套,电子警察系统(含系统设备、机箱、机箱基础、预埋件、接地极、接地母线等所有附件)1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含系统设备、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监控视频储存设备、机箱、机箱基础、预埋件、接地极、接地母线等所有附件)1系统,交通管理用电专用配电箱 1300×600×370(含配电箱、配电箱基础、预埋件、接地极等所有附件)1套,机非隔离护栏(1100mm)100m; 照明工程:人工挖沟槽土方208m³,沟槽土方回填177m³,混凝土包封37.6m³,砖砌电缆防盗井(600×600×700mm)24座,砖砌电缆手孔井(800×800×1100mm 含盖板)5座,砖砌分线盒(500×500×700mm 含盖板)14座,电缆保护管铺设 HDPE管(DN75)1300m,电缆保护管铺设 镀锌钢管(DN100)100m,照明回路电缆(YJV-0.6/1KV 5*16mm²)700m,护套线(RVV-0.5KV 2*2.5mm²)600m,高低臂LED方杆路灯1×200W+1×100W(含路灯、灯杆、基础、接线器、漏电保护器、单灯控制器、地极及母线等所有附件)12座,定向LED泛光灯4×140W (含泛光灯、灯杆、基础、接线器、漏电保护器、单灯控制器、地极及母线等所有附件)2座,路灯控制箱(含路灯控制箱、控制设备、控制箱基础、预埋件、接地极等所有附件)1套;以及施工设计图及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范围内所有内容。 (六)分包招标工期:工期应在60日历天内(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为准),最终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七)分包招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发放及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止,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止,投标人到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0.00元。资料一经售出,除流标外概不退还。 四、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止。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八局昆明公司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项目部 开户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注:投标人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备注“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号路交安照明工程 (保证金或标书费)”;缴费后需将缴纳凭证扫描并发送至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中。 七、其他 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联系人:罗千翔,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76,传真:/ ,邮政编码:650000,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都铎城邦九号院1号门正对面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部;纪检部门电话:087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人:(公章) 日期:2025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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