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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的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5-06

地区:江苏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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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园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城投集团,招标人为东台市园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
2.2工程地点:东台市市区内,具体点位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规模:共计68个点位的家具更新以及22座智慧公交站台,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详见设计任务书)。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2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东台市城市公共空间家具更新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总平面规划、智慧公交站台设计及配套设施等全部施工图纸设计等。通过城市家具与公共艺术的有机更新,彰显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市容风貌,提高人居文明水平。城市的发展是需要可持续的,在提倡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背景下,城市家具应该尊重传统文化内涵,将东台文化历史感渗透到公共家具中,城市家具的具体设计元素可以从具有高艺术价值的城市"原型”中发掘,使东台城市景观连续性内在结构和本质秩序得到维护和完善。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上述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装饰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甲级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类或美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2020年9月后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7.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4近2年内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或招投标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工期、质量或违约解除合同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近2年指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向前倒算)
3.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3.9开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投标价格不参与后续计算,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定标后第一名中标人不补偿,第二名补偿5万元,第三名补偿3万元,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设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免费使用定标前3名单位的设计成果。(领取设计成果补偿的单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招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1 日至2021年 5 月 12 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2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园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12-104号
联系人:周丹联系人:王阳羊
电 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193电话:05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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