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补遗书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的要求,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1、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第一个信封评审分值构成及评分细则,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1日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2025年10月0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56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变更为: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46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
4.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中国共产党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正阳街8号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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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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