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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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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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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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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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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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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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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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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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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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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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要求:
1.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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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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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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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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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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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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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要求: 1.3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已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油气或市政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注:以上提供的各项证书须确保有效期限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工期要求,以上第1.3条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6个月及以上(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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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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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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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要求:
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度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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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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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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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要求:
1.4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油气或市政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1.5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1.6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造价人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应附人员任职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供的各项证书须确保有效期限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工期要求,以上第1.4、1.5、1.6条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6个月及以上(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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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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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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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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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包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基础信息页截图、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报告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包含“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报告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
(4)在招标人及上级单位管理范围内,投标人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履约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6)投标人的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
注:须提供以上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第(2)条在提供承诺书外,还须按要求单独提供相关报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特别关注:
一、投标人需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后,将严格按下列要求积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和开工:
1.本项目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严禁招标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现场到岗不一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团队到达现场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和合同提供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在施工期间随意更换人员,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3.如发现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信息和资料,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质量、安全、技术、经营等团队),达到开工条件。否则对未到场人员按照10000元/人的处罚标准在施工进度款中扣除,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对中标人的追责权利。
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单位邮箱和此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6.本项目施工承包方须提前做好人、材、机的配置,确保10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穿越工程管道回拖(溜管)。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入场施工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启动承包人退场事宜。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中第3款: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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